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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第三代社保卡加载合肥通敬老卡功能业务规则

02-07     浏览量:97

第三代社保卡加载“合肥通”敬老卡功能业务规则

(一)办理:

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携带合肥市本地第三代社保卡至“合肥通”指定服务网点,可免费办理敬老卡功能加载业务。支持代办人代办,无需代办人证件。应用加载时,如申办人已经办理过“合肥通”敬老卡,需先办理退卡;若卡片遗失,需先做挂失处理。应用加载后,如申办人要求重新办理“合肥通”敬老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一张两寸照片,并缴纳卡押金20元/张及卡套费1元。同时原社保卡敬老功能关闭,不可二次开通,仅保留“合肥通”普通卡交通功能。如社保卡“合肥通”电子钱包账户内留有充值余额,加载敬老卡功能时,可根据用户选择,继续保留或退还余额。

(二)应用范围:

1.持卡用户本人刷卡,可免费乘坐合肥市城区及辖区内各县(市)常规公交,免费乘坐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2.卡内“合肥通”电子钱包可充值,充值后可在合肥市域内各定制公交等特殊公交线路刷卡使用,刷卡票价按所乘公交线路标准执行。

(三)指定服务网点:

敬老卡功能加载在“合肥通”以下网点办理:

1.“合肥通”客户服务中心(庐阳区淮河路200号)

2.“合肥通”瑶海客服分中心(瑶海区和平路272号)

3.服务热线:0551—62851595

4.如服务网点发生变化,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网点服务内容:

1.提供第三代社保卡“合肥通”敬老卡功能加载服务。2.开展普通“合肥通”敬老卡相关服务。3.开展涉及“合肥通”敬老卡、社保敬老卡售后服务。

(五)售后服务:

1.异常卡处理

(1)社保敬老卡“合肥通”功能出现异常,持卡用户可先前往社保卡办理窗口重新办理一张新社保卡。

(2)用户携带原社保卡、新办社保卡到“合肥通”指定网点办理售后业务。经设备查验,确认卡片状态异常,为用户新卡办理“合肥通”敬老卡功能重新加载。

(3)如原社保敬老卡“合肥通”电子钱包账户内留有充值余额,可为用户办理售后业务,持卡人在业务受理7日后凭相关售后凭证和新社保卡至“合肥通”指定网点完成售后。

(4)如用户在社保敬老卡功能出现异常时,要求重新办理“合肥通”敬老卡,可携带原社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及一张两寸照片至指定网点,在缴纳卡押金20元/张及卡套费1元后方可办理。

2.更换社保卡的处理

(1)如持卡用户主动更换新社保卡,用户需携带原社保卡、新办社保卡到“合肥通”指定网点,由工作人员为用户原社保卡内“合肥通”敬老卡账户办理注销,注销后原卡“合肥通”交通功能关闭,再为新社保卡加载敬老卡功能。

(2)如原社保卡“合肥通”电子钱包账户内留有充值余额,新社保卡加载敬老卡功能时,可为用户将原卡余额退还。

3.卡片遗失处理

(1)卡片遗失后,持卡用户可先前往社保办理窗口重新办理一张新社保卡。

(2)如原社保卡“合肥通”电子钱包账户内留有充值余额,持卡用户在挂失业务办理7日后,携带新办社保卡前往“合肥通”指定售后网点将原卡余额退还。

4.卡片注销退卡

(1)持卡人或代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已注销社保账户的卡片至“合肥通”指定售后网点办理退卡。

(2)若社保卡“合肥通”功能正常,账户余额以现金形式退还,现场办结。若合肥通功能异常,持卡人在销户退卡申请提交7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合肥通”指定售后服务网点退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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