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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公租房补贴标准

02-23     浏览量:39

合肥高新区公租房补贴标准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其租赁补贴保障标准分别为300元/月•户和200元/月•户,连续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交对应的《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身份、婚姻、学历(新就业无房职工)、社保和劳动(聘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予以初审并留存复印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用人单位将初审通过的单位职工集中造册,并填写《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等初审材料,向注册地所在的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申报、复审。

申请提供材料 

(一)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

2.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

3、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4.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6.申请人的银行账号或卡号(由用人单位注册地区级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开户行)。

7.在市区内无住房证明。

8.住房租赁备案证明材料(申请租赁补贴保障方式,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9.优先保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11、新就业无房职工需提供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证书。

注: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申请人所在单位准备的材料:

1.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及明细汇总表。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个人缴交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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