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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工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03-27     浏览量:81

合肥职工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答:合肥职工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参保人员发生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结账时凭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

在职职工在本市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支付限额为4000元,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市(县)级及其他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分 别为80%、70%、60%;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支付限额为5000元,各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二)通过处方流转平台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外配处购 药费用可纳入基金支付,支付比例按55%执行。

(三)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慢性病和特 殊病(以下简称慢特病)门诊费用、孕产妇门诊产检费用以及健康体检、疫苗接种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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