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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含南艳分校)

05-27     浏览量:169

为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合肥建平两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可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登记录取,或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的方式招生。

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学区划分如下表:

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显示登记成功,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的,无需在网上登记或预约,可直接去学校审核材料。)

一年级报名时间为7月4日-7月7日。补报名时间:7月18日。线下审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线下审核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请家长将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进行整理:

1.身份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时身份证正反面应在同一面;

2.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需复印户口簿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和孩子户口页,共四页;如果父母双方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结婚证,需复印户口簿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和孩子户口页、结婚证首页和内页;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必须是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学区内的房产,复印页面内容要完整,房产证地址、编号等信息清晰可辨,可以缩印。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间、条件等在房产就近报名点学校登记,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或就近报名点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小学报名点学校为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小学部、合肥市朝霞小学、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南艳分校、合肥市明珠小学、合肥市锦绣小学卧云校区、合肥经开实验自贸区学校小学部、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小学部。

线下审核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独立产权房产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的,无需在网上登记或预约,可直接去报名点学校审核材料。)

一年级报名时间为7月22日-7月23日。补报名时间:7月28日-7月29日。线下审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说明:我校报名点不等同于接收学校。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三)居住证满半年居民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居住证所在地报名点学校登记。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预约线下审核时间。小学报名点学校为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小学部、合肥市朝霞小学、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南艳分校、合肥市明珠小学、合肥市锦绣小学卧云校区、合肥经开实验自贸区学校小学部、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小学部。

线下审核时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半年)、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的,无需在网上登记或预约,可直接去报名点学校审核材料。)

一年级报名时间为7月22日-7月23日。补报名时间:7月28日-7月29日。线下审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说明:我校报名点不等同于接收学校。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四)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凡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在我区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社区委或街道盖章),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非合肥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取得我区居住证满半年(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半年),凭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连续租住同一成套房屋并登记备案(社区委或街道盖章)满3年的,且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满3年的,在教育资源许可条件下,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中小学要按照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积极引导动员学区内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合肥经开区特教中心(设在合肥经开实验自贸区学校内)和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分别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实验教学,招收本行政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就学。对不能够到学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一生一案”实施送教上门工作,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3.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由我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4.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本区内的,其子女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5.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我区相关政策入学:

①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②父母均为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域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五)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2〕6号)文件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4.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5.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有关规定执行。为支持我区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企业引进优秀骨干人才,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由企业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22年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含南艳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 辉、李 梅

副组长:夏正茂、刘 祥、何传福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由李梅担任办公室主任,夏正茂、刘祥、何传福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核心成员为教导处汤飞、刘浩、冯克芝、凤琪,校务办骆青、孙晓佳、王传惠,其他相关部门、年级组协同。

三、招生咨询电话

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

0551-63810069

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南艳分校

19966515258/19966515268

四、招生报名办理地点

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合肥经开区翡翠路5299号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行政楼一楼招办

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南艳分校:合肥经开区海恒社区观海路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南艳分校(北校区)一楼报告厅

说明:南艳分校实行校区级部管理,1-2年级在北校区(观海路)就读,3-6年级在本部(慈光路)就读。

五、温馨提示

(一)线上审核通过的显示登记成功,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的,无需在网上登记或预约,可直接去学校审核材料。)

(二)为了避免聚集,实行错峰线下审核。家长凭户口本、房产证(随迁报名凭居住证)在门卫室领取报名号,按报名号顺序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预约成功的家长按照系统提示,到校线下审核。报名当天家长仅需一人到现场查验安康码、测体温后入校办理,不允许带孩子到现场。

(三)满足“两个一致”的转学生报名时间和“两个一致”一年级新生一致。

(四)报名时请关注学校公众号“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重要事宜会在公众号上发布。

(五)我校作为随迁子女报名点不等同于接收学校。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六)合肥经开区特教中心(设在合肥经开实验自贸区学校内)和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分别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实验教学,招收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就学。

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

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南艳分校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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