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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区新增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10-30     浏览量:58

包河区疫情防控进一步对局部区域釆取强化措施的通告

为在我区迅速阻断疫情社区传播风险和链条,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经综合分析研判,决定在我区局部区域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域

(一)南二环、西递路、阊水路、金寨路围合区域(安徽建筑大学除外)。

(二)玉龙路、中山路、华山路、锦绣大道围合区域。

二、临时管控时间2022年10月29日0时起实施临时管控,解除管控时间,将视情及时动态调整并公开发布。

三、管控要求

(一)严格小区封闭管理。临时管控区域内所有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只进不出,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生活物资由社区统一提供配送服务。区域内国家和省级驻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家办公,区域内市、区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立刻向社区报到,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社会面管控。除医疗机构、公安消防等应急机构外,所有公共场所、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等一律暂停。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等严格实施封闭管理。

(三)严格交通出行管理。临时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管理,公交、地铁在临时管控区内暂停停靠,除重点物资保障车辆、警车、救护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等车辆外,其它车辆以及人员在临时管控区内不得通行。

(四)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市民要按照所在社区统一安排,有序参加每日抗原、核酸检测。采样过程中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不聚集、戴口罩,采样结束立即离开采样点。黄码人员请到指定地点采样,就医到指定医疗机构。

(五)规范企业运行和管理。涉及保障基本民生的企业,符合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可以闭环生产经营,其他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临时管控期内,对因配合疫情防控不能正常到岗的员工,各用人单位要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得解雇辞退、降职降薪。

(六)提供生活服务保障。对有就医、用药等特殊需求的居民,请及时向所在社区申请,我们将全力做好服务,对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人群进一步给予关心关爱。广大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社区将安排专人专车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广大市民如有生活、就医等方面的紧急需求,可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抗击疫情是为了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广大市民更多理解和全力支持,是我们战胜疫情的强大力量和最大底气,越理解、越支持,解封一定越早。

合肥市包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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