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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高龄津贴补助标准

06-29     浏览量:43

滁州市高龄津贴补助标准:

自2018年4月1日起,滁州市区户籍、年满80周岁的城乡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为6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为100元;100周岁以上人员,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每人每月300元,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每人每月1000元,另每人每月发放200元护理补贴。

高龄津贴按月打卡发放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高龄津贴资金发放按照“动态管理、应享尽享、按月发放”的原则进行。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根据申请审批、人员死亡、户籍变更等情况,加强高龄津贴发放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对高龄津贴资金进行发放。对死亡、户口迁出等不符合发放条件的要及时停发,并对多发资金进行追缴。对因年满90、100周岁需要调整发放标准的及时主动调整。乡镇、街道每月15日前将本地《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上报至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汇总后,结合当月新申请人员审批情况,于25日前报至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汇总表》将资金按月打卡发放至发放对象指定银行账户,并注明“高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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